担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份财产保全攻略请你收藏!

发表时间:2024-02-04 11:46

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

起诉至法院 对方偷偷转移财产

该怎么办?

财产保全是个宝

有钱扣下情况好

没钱冻结不让跑

一招制敌

不做傻白甜

关于财产保全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建议收藏以下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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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财产保全的概念

CHANG   QING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所采取的,预先冻结被告的财产,以保证判决最终得以执行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查封、扣押、冻结。当然,财产保全的申请的数额仅限于诉讼请求的数额,并不能无限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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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财产保全的种类

CHANG   Q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中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


1.诉中保全,即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是指诉讼程序已经正式开始进行,利害关系人突然发现,相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是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它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 诉前保全,系当事人正准备起诉,法院尚未受理案件,但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相对人的与诉请价值相当的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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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为什么要财产保全?

CHANG   QING

    所有原告想要的都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拿到属于自己的钱,对原告来说,要将生效判决的账面财产变现才有意义。



04

    在什么阶段可以提出财产保全?

CHANG   QING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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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CHANG   QING

1. 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2. 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船舶等;

3. 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等账户)

4. 被申请人的股票账户、股权投资、特定金融理财产品等;

5. 被申请人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

6. 被申请人的厂房、机器设备等;

7.被申请人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申请人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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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财产保全的知识

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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